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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2009-10-27 09:02  文章来源:新安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新安县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2009年10月16日)

尊敬的与会领导、同志们:
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经济危机,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已分别将这项工作列入了2009年要为全省全市人民所办的二十件实事之一,我县也将这项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回顾前九个月的工作,我们是喜忧参半,虽然在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属其它县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为了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年初我们确定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争取年底使全县30%以上的农户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年终考核进入全市前三名。
    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家电下乡产品范围的不断扩大,在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9月底,我县家电下乡产品新增销售数量20903台(部),销售金额3078万元,共发放补贴金额380万元,销售数量占全县农户比例为19.46%,我们对此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横向相比,我们较全市平均销量占农户21.75%的比例落后2个百分点;较全市前二名的偃师、孟津落后近9个百分点。在全市九县(市)排序第六位,即倒数第4名。
    8月26日市委、市政府在偃师召开了洛阳市家电下乡工作现场会,会上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今年继续将家电下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文件精神,对完成销售进度在全省前40名,且排在全市前三名的县(市)记重要业绩一次;销售进度在全省后40名,且排在全市后三名的县(市)记较大过错一次。据此情况,我县若不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工作落后的被动局面,年底就有可能完不成工作任务,将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责任追究。  
       二、前段工作回顾
     (一)销售补贴进展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我县共累计审核批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2个,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数量28058台(部),销售金额达到3997万元。其中销售冰箱(冰柜)9183台,彩电7300台,手机6143部,洗衣机3192台,计算机343台,空调1791台,热水器57台,微波炉20台,电磁炉29台。
    其中2009年1-8月份,家电下乡产品新增销售数量20903台(部),金额3078万元,发放补贴金额380万元。销售数量占全县农户比例的19.46%。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按照河南省商务厅、洛阳市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于2009年2月20日召开了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暨家电下乡政策推广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之后,又在新安电视台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专题、播放流动字幕的形式,各乡镇还通过广播、版报、墙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等形式对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又于7月份组织部分销售网点与县邮政局合作印制了11万份家电下乡宣传册,投递至全县10.7万户农民家中。重点宣传家电下乡政策、指定销售网点名单和中标产品介绍,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搞好主要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家电下乡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县认真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服务月等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5月份,组织开展了以提高家电下乡产品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消费为主题的“家电下乡质量服务月”活动。6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县家电下乡管理人员和销售网点骨干培训活动,减少中间环节,减化补贴程序,加快补贴速度等一系列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热情,有力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 
3、认真筛选,增设 销售网点。随着家电下乡工作时间的不断延长,范围的不断扩大,品种的不断增加,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县原有的销售网点远远不能适应广大农民的消费需求,为了方便广大农民购买、方便消费,根据各乡镇审报情况,今年5月份以来,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再次对全县家电销售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又新核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33家,目前销售网点已达73家。 
4、开通家电下乡政策咨询热线电话。为了及时了解家电下乡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听到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呼声,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已建立了“12312”商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有关咨询投诉,解疑释惑,宣传政策,解决矛盾。使这项工作更加方便了群众,贴近了百姓,增加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减少环节,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按照省财政厅、商务厅有关文件要求,商务部门于今年2月底顺利完成了与财政部门备案审核工作的顺利交接,不仅减少了资金兑付的环节,而且使购买农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乡镇直接领取现金补贴。从6月份起,在全县全面落实销售网点代理备案审核,直接垫付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真正使老百姓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第一时间领到国家补贴资金。
6、加强管理,严格考核。为了建立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国家的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县家电下乡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实行百分考核的通知》,按照考核标准对家电下乡网点进行严格的季度考核,对在考核中获得前五名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7、加强督察,及时通报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按照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办公室从今年元月份起,坚持每月对各乡镇和销售网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序,并通过电子邮件和政务平台将“新安商务工作简报”发至各乡镇主管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不平衡。一是部分乡镇没有把家电下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办公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早期存在群众兑付资金难,目前存在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不能及时结算。二是各乡镇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全县截止2009年9月底销售补贴数量占农户的平均比例为17.4%,其中完成情况较好的北冶镇、城关镇、南李村镇销售补贴数量占农户比例均在22%以上,而正村乡、铁门镇、五头镇和石寺镇还不到14%。
    2、三是政策宣传有“盲点”。主要表现在县城和乡镇所在地农户对家电下乡政策了解较多,而较偏远的村庄农户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甚至还有部分群众对家电下乡存在认识误区,片面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过时的落后产品,购买积极性不高。说明我们的政策普及和宣传工作还不到位,需要在广度上、深度上、力度上进一步加大。
    3、销售网点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不高。一是大多数农村销售网点为定额纳税,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开具正规发票需要增加纳税额,提高了销售网点的税赋,增加了销售费用。二是家电下乡产品系国家招标定价,利润空间小,致使其推介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不高。三是部分销售网点因经营规模较小,不能开具手写发票,影响了销售成果。
    4、少数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存在借机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推销其它家电产品的行为。
    以上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全县家电下乡整体工作的推进,造成了在全市排序处于落后位置的被动局面。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成员单位和销售网点要再组织、再动员、再宣传,再掀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新高潮。各乡镇、各销售网点要抓住即将到来的的销售旺季,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制宣传资料、组织会议、开展促销活动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打一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攻坚战。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考核办法。随着家电下乡产品范围的不断扩大,品种不断增加,从2009年10月份起调整家电下乡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按各乡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补贴数量占本辖区农户的比例进行考核,实现与市考核同步。
三是进一步加强代垫直补工作。一方面为销售网点提供服务帮助,使垫付的资金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加强网点督查和客户回访,把直补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点管理。继续做好销售网点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销售网点统一标识,强化对新增网点业务培训和指导。
五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定期组织工商、质检、物价、公安等部门积极进行家电下乡产品市场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擅自提高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利用12312举报投诉电话,做好家电下乡的相关投诉和咨询工作。督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推动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深入发展。
六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年终考核排在前3名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在后3名的乡(镇),按市、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各销售网点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年终考核排在前5名的,按照有关文件给予通报表扬,并进行奖励;对排在后5名的销售网点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取消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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