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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2009-10-27 08:30  文章来源:新安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乡()人民政府,洛新工业管理局,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财办金[2009]105)和上级相关要求,为促进我县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汽车以旧换新是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之后,国家采取的又一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这项政策与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一起构成了扩大家电和汽车消费的政策体系,对有效发挥财政倍增效益,进一步拉动国内需求,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中央财政在今年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又安排了40亿元,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加快老旧汽车以旧换新,机遇难得。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好政策机遇,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汽车以旧换新是一项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已调整充实了新安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均设在县商务局。

各乡()政府也要把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联席会认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县商务局作为牵头单位  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分配、落实和监督;县委宣传部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宣传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报废汽车解体,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县物价、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备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申领流程、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等的宣传;深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月"等活动,使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商务、财政、环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工作人员,学习《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达到熟知政策、熟练操作、规范办理业务。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汽车以旧换新的报废、回收、换购、补贴发放等环节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和回收网点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经营。监督拆解企业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拆解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反馈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县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全县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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